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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超3月2日被执行死刑 生命换来的警示
2004-04-19 08: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8  文字大小:【】【】【
  据新华网浙江频消息:3月2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为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大学生凶杀公务员案的被告人乙肝携带者周一超,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2003年1月,被告人周一超报名参加嘉兴秀洲区公务员录用考试,同年4月1日,周一超等13人到医院体检,乙肝三系的体检结果周一超为“小三阳”。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第一条的规定,视为体检不合格。同日,周一超没有接到体检结果的通知,便认为可能是体检不合格或者有的应考人员,利用亲属在秀洲区政府部门工作走关系而导致自己没有被录用。   4月3日下午,周一超购得尖刀、菜刀各一把,来到秀洲区政府五楼干某办公室行凶,同室女干部张某被刺致死,干某被刺成重伤。2003年9月4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周一超死刑。周一超对此不服,提出上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终审裁定书中认为,周一超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过程中,因体检不合格而怀疑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并持刀闯入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杀死一人,杀伤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归案后虽能供述罪行,但其故意杀人犯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原审法院据此不予从轻处罚并无不当。据此,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警示:对于上面所述,提醒广大乙肝患友,遇事一定要冷静下来,维权一定要依靠法制。在法制日益健全的制度下,做事情不要单凭热血冲动,在争取自己的权益时,不要忘了还有法律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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