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从2004年开始至2006年在全省实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立一个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这个计划的建成将有助于提高我省预防接种率,减少接种事故发生。
根据省卫生厅出台的《福建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方案》,2004年要完成40%的乡镇。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相应的指标,其中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必须达到85%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第一针及时接种率达75%以上,注射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的相关标准,一次性注射器使用率要达到100%,无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使用的疫苗和注射器均按正规渠道购进。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由相应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复核,在有效期内如出现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工作用房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发生变动不能适应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出现接种率下降、相关疾病爆发、疫苗管理不规范、发生接种事故等情况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取消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证书。
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人员的要求下,《方案》规定预防接种门诊不少于2—5名工作人员,开诊的时候要求穿上整洁的工作服、带上口罩、工作期间不得吸烟或进食,不得会客、谈笑或脱岗,感冒或者手部有皮肤病的不得参加接种工作,禁止将卫生院防疫(组)工作(含计免)承包给个人经营。同时必须在门诊挂上门诊合格证、接种收费标准和有价疫苗价格。
此外,方案还对预防接种门诊的疫苗使用、消毒设施、档案管理等做了详细的规定。